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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與發展小組設置要點

發佈單位 :
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與發展小組設置要點

民國 100 年 11 月 03 日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通識教育中心業務會議通過
民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
民國 103 年 04 月 14 日通識教育中心系級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
民國 103 年 04 月 28 日通識教育中心院級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
  1. 本中心為實現「優質的通識教育」目標,訂定「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 劃與發展小組設置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  2. 課程規劃與發展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負責相關事宜如下:
  3. (一)訂定優質通識課程補助辦法。

    (二)檢視及修正與課程有關之法規。

    (三)規劃審議課程發展方向、課程架構及開設準則。

    (四)審議開設課程內容及其與學生核心能力之對應。

    (五)定期評估通識課程實施成效。

    (六)研議其他與通識教育相關事宜。

  4. 本小組由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之委員及通識中心各組組長組成,分 成自然、社會、人文、體育及共同課程五組,每組約四至五人,其成員 由中心主任簽請校長聘任之,其任期比照本中心課程委員會委員,每學 期至少開會一次。
  5. 本小組開會時由中心主任召集並主持之,必要時得邀請相關開課單位列 席。
  6. 本要點經中心業務會議通過,送本中心課程委員會核備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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